头顶的天空像是一层漆黑的穹顶,笼罩在小镇的天空。
这里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也没有太阳,这里的天空,是永夜。
小镇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被风吹起的枯骨瑟瑟作响,这里既没有丛生的杂草和苔藓,也没有潜伏在房屋和阴影中蠕动的野兽,并不同于一般的那些被荒废了的小镇,虽然已经没有人烟却仍有勃勃的生机。
这个小镇,真的已经死了。冰冷粗糙的石路像是干枯的血管,在破败的瓦砾和朽木间无力地伸展着,坍塌的房屋和慢慢腐朽的骨骸无助地拥抱在一处,凄惨地倾倒在冰冷的石路间,在那无穷的黑暗之中,这些死亡的骸骨显得是如此的凄凉。
但是却少有人知道,只在三天前,这个小镇还和所有繁荣和谐的小镇一样生机勃勃,人们头顶的天空时而蔚蓝时而布满阴云,在晚上则有漫天的繁星,商人们聚集在小镇中心的广场中贸易,母亲和孩子们在家中和田地里辛勤劳作,父亲们都有一手手艺能让家人糊口,老人们则安静地聚集在街道的两边,或是聊天或是抽着旱烟,一坐就是一天,无论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这里都能安静地生活着,好好地活着。
但是……只在一夜之间,这个小镇就死亡了,就像是神祗这个小镇降下他无尽的怒火,将这里的一切都在黑暗中撕得粉碎,然后再命令时间按他的意志加速流动,用数百年的时间来让这些尸体彻底腐朽枯萎,化为尘埃,这里的一切都在加速腐烂,都在加速消失,万物都在本该是结局的死亡之后,被黑暗再次拖入无穷无尽的深渊,被侵蚀殆尽。
这个小镇的一切,很快就会永远地消失。
然而小镇上,却仍有未死的人。
在小镇广场的正中央,数十个身穿着黑袍的人围坐在一起,漆黑的帽檐遮住了他们的面容,我们真应该赞美我们的上帝,毕竟他们的面容,还是不见为妙。
他们的口中吟唱着一曲极端诡异的灵歌,没有人能听懂他们的唱词,没有人能听出他们的曲调,因为那灵歌仿佛不属于这个人间,而来自地狱的深处,那声音仿佛不应有人发出,而只能属于真正的恶鬼。
他们围坐成一个标准得惊人的圆形,而在这圆形的中央,则坐着一个浑身都淋满了鲜血的女孩。
她**着身体,跪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她的眼微微闭着,看起来随时都要睁开,她的皮肤是如此洁白,尽管淋满了鲜血,尽管笼罩在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仍然如一块发光的玉石般明亮,尽管她的身周尽是死亡黑暗与腐朽,但她却依然让人感到美丽清秀。
那种美丽,是在灵魂深处的。
倘若林云,倘若徐浪此时在这个广场,也能在黑暗中看见这个洁白的身体。
他们一定能认出。
那正是白云飘。
不知过了多久,身着黑袍的人终于停住了他们那诡异的吟唱。于是万物皆在此刻陷入如死般的寂静之中。
这时,一个身材明显更加高大的黑袍人站了起来,走到众人中央,站在与白云飘相仿的少女的身后,指着黑袍人中的一个,问道:
“诗姬的回答是什么?”
高大的黑袍人的声音还属于人类,但回答他的声音却尖利得像是乌鸦的欢叫,人类根本无法理解这种音调,但黑袍人却知道,他所说的乃是:
“吾王的命运,将在今日相会。吾王的梦,将醒。”
高大的黑袍人沉吟片刻,突然向着所有人说道:
“诸位!切不可忘记吾等是为了何物,甘愿堕入这罪恶的黑暗,甘愿行这世间最恶最无可饶恕之事!
“那可耻而无可饶恕的叛逆者,那令吾等从至高的云端跌落的罪孽之人!抛弃了吾王赐予他们的荣光,用吾王赐予他们的最锋利的利刃反过来刺向吾王的心脏!
“正是他们令骑士的荣光蒙羞,正是他们令吾等最尊贵的王陷入永恒的沉睡!用他们肮脏的骗局和梦境,蒙蔽了吾王的双眼!
“因而吾等,甘愿奉献一切以清君侧!以正君心!纵然抛弃行世间最不可饶恕之事!纵然抛弃身为人的尊严和高贵,纵然我们的诗姬也要必以身殉葬!”
“待吾王梦醒之日,乃是骑士的荣光重临王座之日!吾王将重临这片大地山川!重新君临这世间的一切!
“届时,那些叛逆者也将迎来他们的永夜!吾王将他们的心脏用火灼烧,将他们的肉体撕开,将他们的骨骼挫为尘土,然后将他们的尸骸投入永远燃烧着烈火的赤炎火山之中!”
他停顿了片刻,说道:
“与吾等罪孽深重之人,一同打入地狱的最深之处!!”
回应他的,是寂静。
今夜,林云觉得很无聊。
于是,手上那本还没看完的《亚瑟之死》很随意地就扔到了桌上。
说起来这也是很少见的事,林云读书从来都是很快的,一目十行对于他来说根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不然他如何能够看完家中那些有些人几辈子都读不完的书,还不止一遍?
书和书中的内容对于林云来说,就像是被君王制下的臣民,可以被随意地支配使用。
林云从不会把一本书留到第二天读完,即使是像《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这种厚的出名的著作林云也能够在二十四个小时内读完,这简直已经接近是超能力般的速度对于林云来说,依旧不值一提。
这世间没有国王,会为能够支配自己的臣子而感到骄傲。
但是这本内容并不多的《亚瑟之死》,林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读下去。抛开作者确实有些枯燥的笔法不说,这本书仿佛对林云有着一种诡异的抗拒力,让林云根本无从下手,说起快速读书的办法林云可以列举出整整三百多种,然而每一种都在这本书前完全失效,于是林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开始读,于是才有了这对林云来说绝不正常的状况。
林云百无聊赖地翘起凳子,用双手抱在脑后,看着头顶柔和的日光灯,眼神却不知游离到了何处。
说起来,自从读到这本书以后,就状况连连呢。
不过说起什么状况连连,其实所有的状况,都是因为那个女孩啊。
那个长着蓝眼睛的女孩。
白云飘。
小船上莫名其妙的相遇,在阻止她那极其怪异的吃书举动中的追打,突然的离开,那盘苹果炖饭,教室里狗血的重逢,那双把自己从幻境中拉出来的蓝眼,和她在放学后一起坐在长椅上吃晚饭……然后,很正常地被拒绝了那个邀请。
“喂喂,我们昨天才认识,今天你就要把云飘骗回家里啊?这样出去会给人说是变态的哦!”
理所当然的拒绝,说起来林云也想不懂为什么自己要提出那个邀请。
“晚上,也要来我家里吗?”
真想不懂啊,这个吃书狂魔到自己家里会有什么好事吗?就算她说只要两个蛋饼就足够她填饱肚子林云也决不会想让她再接近那些书了,再加上她所透露的那些手抄本的真相,而且自己把刚刚认识的女孩邀请到自家本来就不是什么放的上台面的事……而且……林云完全可以列举出一万个理由,认为那句邀请是无理取闹。
但是,自己就是想啊,就是想她来自己家里啊,就好像她本来就应该来这里一样。
就好像自己和她已经认识很久了一样,就好像……林云并没有再想下去,他站了起来伸了伸腰,缓缓向着房门走去。
今夜,房子里依旧是漆黑的,安静的,空无一人的,这本来应该是林云再熟悉不过的了,但是今天他却觉得浑身不自在。
像是墓碑般的书架,摆放着尸体般的古旧的图书,风格很经典怀旧却也是已死人设计的摆设,都在漆黑的夜里安安静静地呆着,如果没有人去动它们,它们就会一直一直这样呆着,一百年以后也是一样,一千年以后也是一样。林云甚至不用开灯,就完全能在这些东西间随意地走动。
林云越想越烦恼,脚步也渐渐加快他在肠道一般的走廊中穿行,想着黑暗里身边那些熟悉得不得了的家具摆设,越来越感觉莫名的恼火。
不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的家里,怎么会是这样呢?
“我去,这什么!?”林云走着走着突然被一个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个倒栽葱。
他有点恼地拿起那个东西,却一下子愣住了。
那是一个被人用小孩子玩拼图一样拙劣的手法用胶水粘起来的瓶子,虽然说看起来已经像是个葫芦了,但林云却还是认出了那是昨天他扔向白云飘的那个观音水瓶。
林云往地上看去,只见那个有点隐蔽的小角落里,七零八落地堆着一堆同样不堪入目的被拼接起来的物体,不得不说拼接者的手法实在是不行,要不是印象那么深刻林云还根本认不出那些正是昨天他一个个扔向林云的易碎品,有玻璃的烟灰缸和水瓶,也有陶瓷的印象派艺术品,还有塑料手办……
林云拿起那个被拼得像是蟑螂恶霸的强袭自由手办,端详了片刻,又轻轻放下。
“云飘帮你把家里都收拾好的哦!”
林云记得她这么说过,尽管手法这么拙劣,但把这些碎片都勉强拼接起来,这到底能不能说是认真呢?而且最后还像犯了错的小孩子一样把这些不堪入目的作品藏在了这个角落里……
林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女孩,只是他的嘴角却悄悄露出了笑意。
是啊,自己确实想要家里有个人啊,就像是是这样一个女孩呢?哪怕她每天都要吃掉林云珍藏的那些书本,每天都让自己头疼不已,每天都把家里弄得狗跳鸡飞。
哪怕是这样,也比和那些墓碑般的书架和尸骸般的旧书们一直相伴要好,不是吗?
林云笑笑,缓缓走过客厅,推开房门。
屋外,是和昨夜一样璀璨的星空,像是无数条银练编织成的银河倾泻在星海湖中,与皎白的月儿共同装点着黑色的夜空。
脚下是柔软的青草,如果仔细去看,还能看到许多小小的虫子在其中爬动,如果仔细去听,还能听到它们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如果仔细去闻,就能闻见那藏在青草香里的
美丽的夜。
林云像是古时的国王般信步走到湖边,注视着美丽得不可名状的星海,轻轻坐在了草地上。
真美啊,林云想。
“但是这样的美的景色,还是要有人一起欣赏才好啊。”林云突然这样大声说道。
过了几秒,林云忽然紧张地四下张望。
不过这一次,白云飘并不在自己的身后。
林云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准备回屋,然而就在他转身的一刻,一声震耳欲聋的水声在他身后炸开。
他猛然回头,当即就愣住了。
那是一副神奇的景象。
湖水中,一只洁白的手举着一只古朴的长剑,诡异地从水中升起。
那双手洁白如藕,那长剑身带着朴素的剑鞘,其貌不扬,却散发着惊人的威严。
林云一时间竟然无法言语。
“于是他们骑到湖边,湖面广阔,清可见底。亚瑟见湖心伸出一只手臂,上穿白色绸衣,手里举着一把精美的宝剑。梅林叫道:“看呀!我刚才说的那把剑,就在那里。”
恰在此时,他们又望见一个少女从湖面走来。亚瑟就问:“那女子是谁?”
梅林答道:“她是湖上仙女。在湖中有一块磐石,上面有一地方,异常美丽。一会儿,那女子就会来看望您,只要您婉转地向她请求,她定会把剑送给您的。”
不多时,那少女果然来见亚瑟。少女先向他施礼,亚瑟也回了礼。亚瑟开口问道:“小姐,请问在水面上的是把什么剑?我自己没有了剑,很想求您将那剑送给我!”
那少女答道:“亚瑟王啊,那是我的宝剑,只要在我向您要求礼物的时候,您能答应我,您就拿去好了。”
亚瑟道:“我发誓,您要什么,我一定送给您。”
少女回答道:“好吧,请您坐上那条画舫,划到剑旁,连剑带鞘一同拿出。至于我要向您讨的礼物,时辰到了我再来。”
这时亚瑟和梅林都跳下马,将马系在树上,一同上了船,一直划到那剑所在的地方。亚瑟握住剑柄,将剑拔出,只见那只手臂也就缩回水里去了。于是他们返回岸上,仍骑马前行。
过了一会儿,亚瑟抽出宝剑看了一遍,只觉得极为可爱。这时梅林问他:“鞘和剑,您更喜欢哪一件呢?”
亚瑟答道:“我更爱剑。”
梅林说:“您这看法很不明智,一只鞘抵过十把剑。如果您将鞘佩带在身上,不论您受多重的伤,都不会流一滴血,所以,这只剑鞘,您应当永远慎重地保存好。”
————《亚瑟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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